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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远县项目审批工作的专报 ——“如我在办”助推项目审批跑出“加速度”

来源: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作者:安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时间 :2025-07-17 | 71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深化开展“如我+”行动,发挥“关键少数”重点岗位人员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在“换位”中思考,在“奔跑”中体悟,用一次次“跑”的姿态,推动项目审批工作不断优化。我县针对小额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的程序繁琐、周期过长、成本过高等突出问题,创新推出政府投资小额工程50 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审批改革举措,通过精简报告内容、简化编制要求等方式,提升项目审批效率,减轻基层负担,打造高效便捷的项目审批服务体系。

  一、直击堵点靶向发力,破除小额项目审批“拦路虎”。

  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践中,我县发现50万元以下小额项目可研文本编制普遍存在以下三大难题:一是编制标准高,按照原先审批要求,项目不区分投资规模,小额项目仍需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编制完整文本,存在“小项目大报告”的不合理现象;二是编制周期长,项目单位需先完成第三方机构比选、签订合同等采购程序,从确定编制单位到完成可研文本编制平均耗时15-20天,若包含后续修改完善环节则周期更长;三是编制成本高,原定未区分项目规模,可研文本一律需聘请第三方公司开展编制工作,一般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成本在1.5-2万元不等,对于小额项目来说,可研文本的编制工作直接增加了项目成本。

  二、创新打法迭代升级,打造项目编制“快车道”。

  针对上述问题,我县创新推出《安远县50万元(不含)以下简易版可行性研究报告模板(试行)》,对小额项目可研报告进行改革:一是大幅精简报告要素,将可研文本核心内容压缩为“项目建设必要性、建设内容及规模”等10项关键要素,较原《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要求的11大类38项内容减少70%以上,实现“减量保质”目标;二是简化编制要求,明确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在确保关键要素完整的前提下,可由项目单位自主编制可研文本,不再强制要求聘请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减轻了基层负担,提高了编制效率,减少了项目实施成本;三是优化配套服务,针对安远县50万元(不含)以下的小额项目,定期开展乡(镇)经办人员业务指导工作,提升自主编制能力,同时保留第三方编制渠道,由项目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确保改革举措既切实可行又灵活高效。

  三、深入开展“如我在办”,开启项目审批“新图景”。今年以来,我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共有214个,自试行50万元(不含)以下简易可研报告模版以来,截至目前已审批175个项目,其中50万以上项目21个,已按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2023年版)》编制可研报告并完成审批,154个5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均采用简易可研文本编制,有115个项目已完成了审批,剩余的39个项目,将在7月15日前全部完成审批,覆盖全县11个乡(镇)和各级学校,切实减轻了基层负担,同时助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