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诚信建设实现履约践诺
什么是严重失信行为?用什么措施惩戒?该惩戒未惩戒怎么办……这些涉及信用环境制度建设的问题,在2021年8月1日正式实施的《辽宁省惩戒严重失信行为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都能找到答案。
“从社会调查和征求的意见情况看,社会各界比较关注政务、司法领域失信问题。同时,以前信用建设有关规定偏重于规范市场主体,对政务、司法领域突出问题缺乏具体规定。《规定》的出台,填补了在此方面的制度空白。”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孙映雪介绍。
为了全面落实《规定》,严格约束政府诚信行为,辽宁省成立省政务严重失信行为处置专责小组,建立政府失信问题核查制度,连续3年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整治新官不理旧账、招商不诚信、承诺不兑现、违约拖欠债务等行为。
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清偿政府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拖欠账款50.95亿元。
狠抓问题整改严格正风肃纪
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辽宁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信用、司法、执法、作风等8个领域重点问题开展监督,推进问题整改。
2022年上半年,辽宁省纪委监委对2198件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依法立案,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43人、移送司法机关212人。省委政法委排查整治损害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突出问题1805个。
辽宁全省法院通过开展执行案款发放不及时和胜诉退费不及时专项整治,2022年上半年盘活资产5.57亿元,审结破产重整案件38件,化解债务321.23亿元。全省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合规考察制度,引导涉案企业合法经营,避免“办一个案件、垮一家企业”。
辽宁省人大代表马宗奇对此颇有感触:“全省法院积极推动整治‘退费难’‘退费慢’等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法院工作作风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