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深耕法律育才扶智,打造粤林对口共建的“援藏法庭”
进一步深化粤林两地法院的交流合作,以三重举措创新拓展对口援助模式,开启全方位、多层次、精准化的司法智力援藏新格局。一是打造“1+7”受援帮扶模式。与广东高院联合建立“1+7”(广东高院+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7个中院)对口援助模式,实现广东省各市法院对口支援林芝市各县(区、市)法院。研究制定《林芝法院新时代“1+7”对口援助工作方案》,明确在审判业务、人才智力、物资装备等方面强化援助资源利用。二是深化“柔性人才”援藏模式。强化广东、林芝两地司法人才交流,通过选派优秀广东司法干部赴藏挂职锻炼、组建广东高院讲师团等方式强化林芝法院系统综合业务能力。实现林芝司法人才走出去,通过“小组团式”“一站式援藏”等方式赴对口援藏省市法院进行业务培训、挂职锻炼和跟案学习,促进两地司法交流交往交融。三是创新“互联网+”对口司法援藏服务。通过组建线上咨询专家库、开展线上咨询答疑、“一对一”交流互动、开展审判管理经验交流等方式,积极组织广东、林芝两级法院干部、干警等业务人员交流互动。打造由“1+7”对口援藏法院的全国和全省审判业务专家、赴藏挂职锻炼干部、赴藏讲师团成员、涉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部门领导等人员组成的线上咨询专家库,林芝两级法院干警可依托法院内部网络cocall平台和cocall群,与专家库专家就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领域、行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进行业务咨询答疑。
四、紧盯国家重大项目,打造服务边疆建设的“工地法庭”
主动对接国家重点项目,打造司法协作、风险源头治理和流动工地法院模式,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一是建立两地高原协作机制。为确保铁路项目顺利实施,与四川省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服务保障铁路建设司法协作协议,从审判组织合作、诉源治理等5个方面加强16项协作措施。二是加强重大项目法律风险源头治理。围绕铁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挂靠施工、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项目部管理不善、违法违规违约等突出问题,建立“实地调研+案例分析”司法建议工作机制,组织参建单位自查整改,预先减少建设法律风险。三是主动靠前建立“流动工地法院”。林芝巴宜区法院同铁路各部门共同签署服务保障铁路建设共建协议,挂牌设立4个“法官工作站”。林芝波密县法院挂牌成立国家重点项目“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在易贡乡(通麦)人民法庭、倾多镇人民法庭挂牌设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巡回法庭”,为铁路参建单位、施工人员提供“点对点”“一站式”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