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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有”乾坤:数字时代的奋进华章 ——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发展启示录

来源: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 作者:曹景常 | 发布时间 :2025-06-05 | 342 次浏览: | 分享到:

  历经20余年高速发展,平台经济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与科技创新进程中的地位作用愈发显著。作为数字时代生产力的新型组织形态,平台经济以生态性、开放性、共赢性、包容性为核心特征,深度重塑生产生活模式。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资源配置效率、畅通经济循环链条等方面,平台经济发挥着关键作用;面对国际竞争态势与经济复苏需求,更是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

  为引领平台经济发展,大有公司探索出数字经济下的创新组织模式,实现线下实体组织与网上虚拟组织为一体,将数据为依据的规划计划与市场为导向的动态管理方式相结合,形成新的供应链、产业链、人才链、商品链、数据链和价值链。为此,大有公司创新构建了“1家母公司+1家研究院+12家二级平台公司”的“实体+虚拟”的组织架构。

  “母公司”,即大有数字资源有限责任公司。“研究院”,即大有中国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每家二级平台公司都是围绕现代服务业特定行业产业开展业务,作为各项业务推进的主体。每家二级平台公司的每个业务板块,都是用大有数字化平台来链接,用大有数字化平台来管理,用大有数字化平台来构建新的供应链、产业链、人才链、商品链、数据链和价值链。

  在该组织架构下,依据党建统领业务的目标和要求,基于大有数字化平台构建现代服务业平台赋能各行业,能够充分发挥市场、政府、数据的作用,使客户获得现实空间与网络空间融合的真实、可信、可追溯的智慧化服务,助力客户降本增效与产业转型升级;同时,该模式可避免传统互联网模式下的安全、可信问题,服务全过程更高效、安全、便捷。

  新时代,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的要求,怎样最大程度地确保大数据安全可靠?

  如何在数字经济时代确保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用户个人隐私?

  如何趋利避害,实现数字经济良性发展?

  一直是大有公司力争解决的问题和努力方向。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二者相辅相成,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需同步推进。历史经验表明,许多技术具有“双刃剑”特性,既可为社会和人民谋福祉,也可能被滥用而损害公共利益和民众权益。

  在中国工程院李幼平院士团队的指导下,大有公司创新研发构建了具有网络和数据主权,能实现安全、可控、可信、可溯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双结构网络端到端事物链智慧平台”,打破单一网络结构,助力保障网络空间主权、保障国家主权。

  “双结构网络”中,第一网络包含传统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基于IP寻址,应用基于浏览器;第二网络涵盖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及通讯网,基于内容寻址,信息可就近获取与处理。平台设计遵循第一结构与第二结构共生共存的原则,二者关系可类比为原子弹与氢弹——第一结构是基础形态,第二结构则衍生出更强效能。